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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直销员行为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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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直销员证只限于本人使用,直销员不得擅自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直销员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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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时,应佩戴直销员证,并向消费者出示完美公司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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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完美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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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直销员在推销完美产品过程中,若消费者要求停止推销行为,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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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成交前,直销员应向消费者详细介绍完美公司的退换货制度;成交后,直销员应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售货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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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直销员必须严格按照产品包装上标明的价格售卖给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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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直销员在直销过程中不得夸大产品功能,欺骗、误导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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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得私自制作辅销资料,不得私自复制、篡改或指示他人复制、篡改任何辅销资料相关内容,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在任何报纸、刊物等媒介上刊登有关辅销资料的相关内容。不得向消费者提供非公司制作的产品及宣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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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在直销活动过程中,不得私自制作辅销资料、使用非完美公司提供的辅销资料来向消费者介绍完美公司的直销产品及完美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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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不得未经公司同意,私自接受媒体采访,并发表言论;或私自邀约媒体进行报道;或通过互联网发表有关的言论;或私自在媒体上刊登广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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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经公司授权,不得随意使用完美注册商标和其他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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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通过互联网、多媒体、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介编造、传播、转载任何有关公司产品、业务等方面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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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公司的产品;或私自制作网页销售产品;或在网上发布有关产品失实价格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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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未获得公司授权不得开立销售公司产品的零售店,或将公司产品摆放在商场及超市销售;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设立服务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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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严禁私自举办培训活动,或以培训为名收取各类名目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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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不得以完美公司职员、代理人或其他身份,对外签署任何文件和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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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不得利用完美公司或分公司名义违规开展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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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严禁攻击、轻视其他公司和其它品牌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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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不得同时为其他直销公司推销产品或参与其他直销公司的业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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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严禁参与任何邪教组织、反动组织的活动。 |